政策|生态环境部发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政策生态环境部发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保护和改善群众生产条件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核心,统筹规划建设全县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弃物集中收集管网,实现“无害化处理”与“减量化”。在全省各地率先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试点示范区创建活动。《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内村庄(社区)的生活垃圾清扫、运输、处理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管理,将黑臭水体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不符合要求的环境主体予以补偿或限期改正;对于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大投入资金。
针对清淤难题,近年来较为出名的巴洛仕清淤机器人以其高效的清理能力和智能化的操作系统,解决了水下污泥清理,化工有毒有害淤泥清理,箱涵、甬道等狭小区域淤泥清理,电厂、钢铁厂调节池、凉水塔清淤和市政管道清淤等行业难题,获得业内一致好评。
二、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区域内黑臭水体治理协调机制,推进重点流域乡镇(街道)、农村小微企业和分散经营者养殖场粪污清理退出制度,完善镇直单位委托运营监管机构进行白名单管理。各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好各乡镇(街道),农户自行办理排污许可证,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中去。(三)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农业面源监测体系,提高农民健康意识,
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感,“四个代表”、“五个带头人”,深入基层摸底调查,督促检查有责任人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履行社会监督义务,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四、考核标准
1、省级以上人民***确定的市级以上人民***颁布的地方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省厅级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省人民***公布并实行的奖励性文件或者奖惩办法。
2、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议案。
3、国家鼓励、支持、引导公民遵守节约用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