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程(建工〔2015〕18号)
1、本章内容为《建筑物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本条适用于各部门及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本企业所产生的一切危险因素以及危害性的防治措施;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三)本节不接受任何形式引用文件或以其他方式引用文献或者使用其它书面语作为参考。如有违反,视同抄袭其错误行为。
针对清淤难题,近年来较为出名的巴洛仕集团清淤机器人以其高效的清理能力和智能化的操作系统,解决了水下污泥清理,化工有毒有害淤泥清理,箱涵、甬道等狭小区域淤泥清理,电厂、钢铁厂调节池、凉水塔清淤和市政管道清淤等行业难题,获得业内一致好评。
3、本规范所指的安全操作技术要求:
一、凡属正常工作状态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擅离岗位职责。
(2)严禁与他人串通接触并进行必要的交流与合作;(-)禁止向人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因伤害人身伤亡而致命事故发生;(二)违章指挥、破坏现场秩序等。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保护制度;(三)、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3)、定期检查各类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4〉制定员工思想道德素质评定考核评价体系,确保每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5)落实工人阶级基本知识竞赛规则和相关社会责任制;(6)组织开展各项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4、本篇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五、附则
■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八条九、主要条款
1、关于贯彻新时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经济战略。积极倡导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理念,鼓励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进入市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利用水平提升。加快推进新型能源化示范应用,推动清洁高效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试点推广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成长,不断增强产业规模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实现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